今晚报讯(记者狄慧)许多家长都有过这个疑问:药品开封一段时间今后还能持续吃吗?天津市儿童医院药剂科药师为您科普。
一般来说,药品上标明的有用期是指药品未经拆封,并在规则条件下存储时的有用期。开封后的药品不光药效会有所影响,乃至还会发生有毒物质。一旦翻开包装,药品有用期会显着缩短。药品开封后的有用期,要视详细保存条件而定。
瓶装片剂拆封后的有用期一般为半年。儿童服用片剂时常常需求掰服,掰开后的药片稳定性大幅度的下降,主张掰服剩余的药片在24小时内运用完。片剂易受潮蜕变,保存时需注意防潮,若片剂呈现变色、霉点、斑驳,则不能再运用。胶囊剂开封后易吸潮粘连,一般主张3至6个月内运用完。如药品有独立的包装不好空气触摸,像铝塑板装药,在未损坏包装的情况下,则能够彻底放心肠运用到有用期之前。
颗粒剂开封后相同简单受潮,应放在阴凉枯燥处保存,主张一个月内运用完。糖浆剂是儿童药物的常见剂型,现已拆封的糖浆剂主张在一个月内运用完。
《我国药典》2015年版明确规则,滴眼液、眼膏剂等眼用制剂拆封后的有用期最多不超越4周。软膏剂室温下最多可保存2个月。现已启用的胰岛素放在不超越30℃的室温阴凉处保存,可保存四周。